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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旅游局:www.gdta.gov.cn

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将于明年上半年举办2014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     

我省2014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继续面向社会招考。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地区永久性居民)均可报考。 本次考试只开设中文、英语、日语三个语种的考试。 参加我省2013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考生,已通过“笔试”或“口试”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笔试”成绩通过的,加考“口试”的语种可更换。

报考2013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小语种,“导游服务能力”(口试)未通过,但已通过“导游综合知识”(笔试)的考生,可在2014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中加考“导游服务能力”(口试)考试。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英语或日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二)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至31日。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5日(香港地区审核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19日)。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

(三)报名形式、程序及必备资料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方式。考生个人或单位须登录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www.gdta.gov.cn)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办法可参阅《网络报名须知》(见附件3)。 

2.考生网络报名结束后须打印《报名表》两份,连同《网络报名须知》上列明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考生自行选择的现场审核点审核资料。各地现场审核点地址、联系电话等详见《现场审核点一览表》(见附件2)。    

3.各现场审核点在审核考生资料后需通过指定账号登录网页点击确认,并保留1份《报名表》及相关复印件及纸质相片,待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生的相关报名材料连同相册底页(见附件5)寄省局办证使用。

4.考生在通过现场审核后,请于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0日登录报名账号,完成缴费任务。 

5.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站(www.gdta.gov.cn)是本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信息发布(包括报名文件、网络报名和成绩查询)唯一官方网站。     

二、培训和参考书     

(一)考生自愿参加培训。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结合实际,根据考生的需求开设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专题讲座,供考生选择。 

(二)各市旅游局要充分调动旅游院校的培训积极性,支持有良好培训条件和旅游教育师资力量的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培训质量、培训收费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三)本次考试考生可选用广东省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导考办”)编写的2009年版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广东导游词》、《广东英语导游》、《广东日语导游》及《考试指南》、《现场导游必读》等参考资料。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涵盖八个科目:     

(1)理论与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形势和对外政策(参考书外的内容)等。

(2)旅游法规:旅游合同、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安全管理、旅游保险、旅游交通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资源管理、旅游投诉管理等方面的旅游法规。     

(3)导游实务:导游的服务规范、应变处理等。   

(4)导游技能:导游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及业务知识等。     

   (5)广东历史概况:广东发展史、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和历史文化等。

   (6)广东旅游资源: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等。 

(7)导游基础知识: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等。

(8)文史常识:历史文化常识、与旅游景点相关的文艺常识等。 “理论与时事政治”、“旅游法规”、“导游实务”、“导游技能”四科考试的时长为2个半小时;“广东历史概况”、“广东旅游资源”、“导游基础知识”、“文史常识”四科考试的时长为2个半小时。外语类考生笔试试卷与中文类考生相同。

2.口试部分(导游服务能力)中文考生涵盖五个科目:     

(1)语言技巧: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严谨性,普通话的语音、语调、语速以及表情运用等。 

(2)景点知识:对景点知识的掌握及导游讲解的艺术。     

(3)常规服务:对导游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以及运用能力。 

(4)应变知识:旅游活动中特殊事故的预防、处理的规范要求。

(5)接待礼仪:导游接待过程中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要求和实际的公关接待能力。

外语类考生除以上五个科目外,增加“中外互译”、“短文复述”两科。     

(6)中外互译:导游讲解过程中现场翻译能力和听力水平。 

(7)短文复述: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短文进行复述,考察考 生对外语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3.本次口试指定景点:                            

(1)中文省景点: 陈家祠、虎门鸦片战争博物馆、湛江东海岛、惠州西湖、禅宗祖庭南华寺 (考生抽取其中1个进行讲解)。 

(2)中文市景点:(见附件1,考生抽取其中1个进行讲解)。 

(3)英语、日语景点:广东概况(必考);中山纪念堂、陈家祠、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开平碉楼与立园(考生抽取其中1个进行讲解)。 

(二)考试分数计算:笔试“导游综合知识”(上、下午成绩合计)满分800分,合格分为480分;口试“导游服务能力”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满分220分,合格分为132分。新考考生必须笔试和口试同时合格才能通过考试,加考考生加考科目合格即可通过考试。新考考生的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相邻一次报考只需加考尚未合格的科目。    

 四、考试时间 

   (一)“导游综合知识”考试日期定于2014年3月16日,

    具体安排见下表:

        

外省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考生,只参加2014年3月16日下午“广东历史及旅游概况、广东旅游资源”部分的考试,时间14:00-15:30,共90分钟。 

(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完成(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 

(三)考生可在2014年3月1日起登录报名账号,点击“打印准考证”,按《考试须知》要求打印准考证(毁坏、遗失准考证的可再次打印)。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本次考试相关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安排,考点所在地级以上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待省导考办核定后另行通知。     

六、评卷和发证     

   评卷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各市旅游局将成绩通知考生。同时,省导考办将在广东省旅游局政务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导考办将于2014年6月开始核发证书。

 七、费用     

(一)新考类     

1.新考中文考生每人598元; 

2.新考外语考生每人648元。        

(二)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每人368元;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中文每人230元、外语每人280元;

2.加考笔试“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92元。     

(三)缴费办法   

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省财政。考生报名审核结束后,须在2014年1月10日前登录报名账号,完成缴费任务。考生可选择以下缴费办法:

1. 网银缴费。考生须开通网银功能,并保证银行卡存款足额,登录报名账号后点击缴费,按提示完成。 

2. 银行缴费。考生需要登录报名账号,点击打印《缴费通知单》,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具体办法见附件4)。     

八、工作要求     

(一)请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省导考办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各考点所在市旅游局必须派出有关人员指导和协助考点做好考务工作。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的考点和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考试点必须在2014年2月10日前上报考试工作计划。口试结束后两天内报送评分表及有关资料。2014年5月9日前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将考试工作情况总结报省导考办。

    各地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导考办反映。 

 

附件:1.各地市口试景点列表  

      2.现场审核点一览表 

      3.网络报名须知    

      4.广东省非税收入系统转账缴款流程    

      5.相册底页  



广东省旅游局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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